张正乾律师

-张正乾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试用期间不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4日 来源: 张正乾律师   http://www.zhzqls.com/
  [导读]:什么是劳动合同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有什么标准?变更劳动合同又需要哪些赔偿?在争取这些劳动合同赔偿中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9月14日,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在一公司上班,刚去时说3个月的试用期一月800元,第4个月签合同,后来又说考核不合格又试用一个月,现在一共试用了4个月,我可不可以以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要求他补交保险和双倍工资呢?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解答:
  何律师: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自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工资及补交保险。
  曲律师: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完全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会保险,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但必须证明你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张律师:第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双倍支付职工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期间的工资。
  第二,职工的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对应的,其占劳动合同期为一个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为二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以上,不超过六个月。如果你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且你已经试用了四个月,你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第三,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自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第四,协商解决,不成,你有权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网友评论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胶东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劳动合同范本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联系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