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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流程怎么走 私人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

添加时间:2022年2月23日 来源: 张正乾律师   http://www.zhzqls.com/

 张正乾律师,张正乾律师,现执业于瀚宇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流程怎么走

  虽然说在现在我国是允许民间的自由进行商业活动,但是是要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的。在民间的借贷房屋抵押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手续以及通过一定的流程才能顺利的进行。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流程怎么走的相关内容。

  一、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流程怎么走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3、面签银行;

  4、银行报卷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二、抵押的意义

  在中国,实行抵押贷款制度,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在实行计划经济时期,与传统的经济体制相适应,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是信用贷款,这是信贷资金;供给制;的重要形式,存在着资金占用多,周转慢,效益差的弊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中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后,全面开办了抵押贷款,建立完善了配套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从实际看,抵押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明显优于其它信贷资产。中国从八十年代末,才试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截止2003年6月末,累计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2130多亿元,贷款金额达1670亿,促进了住房商品化的进程,大大改善了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抵押贷款的作用愈来愈明显。

  第一、增强了客户的信誉观念,提高了银企经济效益。客户在办理抵押贷款后,在获取贷款运用时,也有了按期如数归还贷款的压力。从而,有利于搞活金融、搞活经济、搞活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据建设银行统计资料表明,个人住院房抵押贷款逾期率均低于3%,利息实收率达到90%以上,同时,抵押贷款可以使商品、票据、有价证券等提前转化为货币资金。对加速货币资金的周转,刺激企业扩大生产和流通具有一定的作用。

  第二、抵押贷款对贷款客户的约束力较之信用贷款大大增强了。企业一旦破产,信用贷款只是一种普通债权,银行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企业财产的分配,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三、抵押特征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流程怎么走的全部内容。之所以允许民间发生这样的抵押债款行为,但是是需要经过我国的相关流程的,是要合法合规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私人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

  生活中,私人建房有很多,私人会把工程给单位做,单位又可以将房屋建设的工程转让给他人,但在建工程转让需要条件的同时,也需遵守一定的流程事项才可以进行,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私人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私人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

  房屋建设工程转让是指房屋在建工程权利人在房屋建设期间,将在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屋建设的开发投资总额已经完成25%以上。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并且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在建工程转让

  三、在建工程抵押可能存在的风险

  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还必须已经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同意其进行建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他证件。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只能为抵押人,贷款人只能是金融机构,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在建工程继续建筑资金。

  2、价值确定风险。

  在建工程抵押权范围仅限于设定抵押时已经建成并登记的在建工程和该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而不包括登记后在建工程上继续新增的层数和占用范围外的土地使用权。

  3、合同风险。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以在建工程抵押时,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

  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如果用一般的抵押合同,很可能导致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无效。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私人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的内容,由此可知,房屋建设工程转让是指房屋在建工程权利人在房屋建设期间,将在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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