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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技术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技术合同的概念?

添加时间:2022年2月23日 来源: 张正乾律师   http://www.zhzqls.com/

  张正乾律师,张正乾律师,现执业于瀚宇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论无效技术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民法典》对于技术合同的规定

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八百四十六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第八百四十七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对于技术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根据实际的技术使用情况来进行协商认定的,其本质上也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类型,所以在签订时应当遵守合同的有关要件,如果存在不符合合同效力的情况,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什么是技术合同的概念?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的概念

订立技术合同的原则: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项目名称;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风险的承担;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验收标准和方法;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二、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

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无效的技术合同指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一般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但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的除外。

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应当有必要的研究开发经费、基础设施、技术情报资料等条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广泛收集有关的技术信息,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尽量避免重复研究和开发。就列入国家计划的科技项目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必须符合计划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就其他项目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政策。

我国的技术合同是我国常见的民事合同的类型之一,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到相关的民事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以避免出现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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