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教育的因“龄”
添加时间:2014年1月5日 来源: 张正乾律师 http://www.zhzqls.com/
10月28日下午4时10分左右,在柳州市雒维路大桥底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惨剧,一名年约7岁左右的小男孩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准备进站的公交车撞倒并碾压,造成这名小男孩当场身亡。
近日,柳州市一项针对少儿意外伤害专项调查报告显示,半数以上的被调查儿童和父母认为,交通事故是威胁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的最危险因素,家长最担心的是孩子的交通安全问题。最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据调查发现,孩子比成人更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孩子的身材都比较矮小,他们的视野都不能越过小轿车、长凳或灌木,而他们也很难被司机观察到。孩子通常对声音的来源很难判断准确,他们总会在发现声音来源之前东张西望好几次;在6至8岁这段年龄中,他们尚未萌生自我危险意识,也不能感知危险情况。另外,孩子很容易分心,只会本能地把思想集中在自己的乐趣当中,不理会危险。这些,都使他们成为最易受到交通伤害的人群。
目前,导致青少年及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四点:首先是全社会遵守交通法规意识都相对淡薄,驾驶员经常不遵守交通法规,违法驾车、随意行驶、盲目穿行马路,由此导致了事故;其次是交通标志不醒目,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另外,城市道路设计方面还缺乏对儿童这些弱势人群的特别保护;最主要的是,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在交通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本人作为多年从事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交通民警,认为血的教训警示人们应尽快把保护儿童交通安全纳入法律管辖的范围之内,立法保护儿童的交通安全。如借鉴国外交通管理、儿童交通安全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应法规,确立以人为先、行人第一、儿童生命权利至上、机动车避让儿童为原则的交通法规。明确儿童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实施符合儿童青少年特点、具有针对性、细致而人性化的交通安全教育;其次,要规范儿童、青少年骑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行为。另外,还应明确学校、幼儿园周围交通环境设施的特殊性能,推广实施“上学安全路线”项目、学校安全校车等措施,保证少年儿童交通安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车辆日流量的增多,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长期以来,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意识相对淡薄,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根据交通部门统计,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中小学生占百分之二十左右,触目惊心的数字和一起起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学校作为少年儿童幸福成长的摇篮,理应深刻地意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科学权威人士分析,生理发育不成熟使儿童很难同时躲避两辆汽车。十几岁的少年在生理发育的成熟度上有一个特点,虽然他们可以躲避移动物体,但视网膜和大脑只能处理一个移动物体,不能处理两个同时移动的物体。这就是为什么许多青少年在过马路躲避一辆车时却被另一辆车撞的原因。实际上,许多孩子并不在意身边的种种危险。
少年儿童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施教方法,浅谈自己的看法。导致儿童青少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是不遵守交通法。儿童因没有遵守交通法而发生的车祸在交通事故中占大多数。查阅公安交通事故档案可以发现,儿童期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多半是受害儿童,例如低龄孩子穿越马路时没有成年人带领、不走便道或人行横道、骑自行车技术不熟练或逆行,在公路旁玩耍、红灯亮时横过马路、骑自行车带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等等。
第二是交通标志不醒目。因交通标志不醒目而造成的车祸也占交通事故的一部分。一些地区交通灯长期坏损无人修理或难以辨认、人行横道标志不清、人多拥挤的路段没有设置标牌等。某些恶劣的自然条件,如雾、雪、雨、黑夜、停电等使交通标志难于辨认,也是造成车祸的原因。
第三是违法驾车。司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闯红灯、未成年人驾车、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马路、骑车下坡不减速、骑车猛拐、骑无闸车等。
本人认为,儿童交通意外伤害的防治需要多学科研究、多部门联合参与管理、全社会共同关心。需要从交通法规教育、车辆路况保养、驾驶员素质和技术养成、成人监护等方面入手,将儿童交通意外伤害和死亡的发生率大幅度降低。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学龄前儿童:学龄前儿童是行走时发生车祸的高发人群,也是骑三轮车发生车祸的危险人群,在机动车车祸乘员受伤者中,也有低龄儿童。对此有以下建议:对婴幼儿加强看管,不要让孩子在人多车多的路上独自行走;在托儿所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不少经常接受安全知识教育的孩子不但自己注意交通安全,还能提醒家长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车等等;孩子上马路要走人行道,而且一定要有家长陪伴,横过马路时家长要牵着孩子的手行走;不要让孩子骑三轮车上马路旁的人行道、机动车道和狭窄的马路;黄昏以后不要让孩子在有其他车辆通行的地方骑车;带孩子乘车要给孩子系上安全带,家长也要系上安全带。要让孩子从小耳濡目染交通安全常识,并从成年人的行动中懂得如何采取安全预防措施。目前,已有不少国家设计了专门的儿童安全座椅,可用安全带固定在车上,以减少儿童乘车的不安全因素。
二、学龄儿童:低年级儿童(6岁至9岁)发生步行交通事故的较多。对于学龄儿童及青少年建议采取措施:在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如何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应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如学校门前的路口设专人执勤,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护送学生过马路;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奔跑,不紧挨着停在路口的车辆过马路;12岁以下的儿童不骑自行车上马路。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抢行、不逆行、不骑车带人;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以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禁止学生骑车撒把、下坡不捏闸和骑车下台阶。
三、儿童乘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不少父母认为,乘车时让孩子坐在自己的怀里,用双手紧抱着孩子就能够为他们提供最好的保护。事实上,即使在车速很慢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也不一定管用。如果父母懂得一个孩子在高速撞击事故当中产生的冲力相当于一头大象的重量的话,就应该将儿童正确固定在座位上,像成年人一样受到安全带的保护。
2006年,鱼峰交警大队与柳州市白云小学的领导共同研究,达成共识,提出了创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的设想,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于是,经过双方的不懈努力,克服经费的困难,终于在2006年3月,一支由五十名队员组成的“柳州市白云小学少年交警中队”正式成立了。自“少年交警中队”成立以来,在鱼峰交警大队大力帮助下,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体验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此项举措,随着“五进”工作的不断深入,鱼峰交警大队相继在辖区5个中小学推广,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