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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被人欺儿出手相报 冲动男子被提起公诉

添加时间:2015年1月26日 来源: 张正乾律师   http://www.zhzqls.com/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韦碧、韦全全犯故意伤害罪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受害人蓝佳仁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韦碧、韦全全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93148元。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某日,被告人韦碧得知其父亲韦兹贤因与同屯蓝佳仁有矛盾而被蓝佳仁用绳子绑手。韦碧便将此事告诉其妹夫韦全全,二人觉得很不服气,决定当天要去找蓝佳仁论理。当天下午,被告人韦碧、韦全全叫上好友韦进等十人来到大化瑶族自治县某乡蓝佳仁家。韦碧、韦全全在蓝佳仁家门前质问蓝佳仁为何捆绑韦兹贤,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韦碧、韦全全先打了蓝佳仁几巴掌,蓝佳仁的二儿子蓝明明过来帮蓝佳仁助驾,双方相互推推打中蓝佳仁的左肩关节脱臼,经法医鉴定,蓝佳仁所受的伤势为轻伤。

  同时,被害人蓝佳仁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韦碧、韦全全赔偿其的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3148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碧、韦全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被害人认为其所造成的伤害是二被告人所为,应由二被告人理赔,故诉请法院判令二被告人赔偿。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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